甲企业2014年2月1日经批准免税进口一台机器设备用于特定用途,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为500万元,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2年。甲企业于2014年12月31日将该设备出售,则甲企业应补交关税的完税价格为( )万元。

admin2015-06-06  19

问题 甲企业2014年2月1日经批准免税进口一台机器设备用于特定用途,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为500万元,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2年。甲企业于2014年12月31日将该设备出售,则甲企业应补交关税的完税价格为(    )万元。

选项 A、500×[1—11÷(2×12)]=270.83
B、500×(1—11÷12)=41.67
C、500×[1一13÷(2×12)]=229.17
D、500×11÷12=458.33

答案A

解析 该设备的实际使用月份为11个月(2014年2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应补交关税的完税价格=原入境到岸价格×[1一实际使用月份÷(管理年限×12)]=500×[1—11÷(2×12)]=270.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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