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因为缴纳税款数额的问题和税务机关发生争议,依据我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李某可以寻求的解决途径是( )。

admin2017-12-08  33

问题 李某因为缴纳税款数额的问题和税务机关发生争议,依据我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李某可以寻求的解决途径是(     )。

选项 A、应该先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才能提出行政诉讼
B、只能选择行政复议,不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C、只能提出行政诉讼,不可以选择行政复议
D、选择行政复议后,不可以再提出行政诉讼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有以下三种案件是属于复议前置的案件:①纳税争议;②侵犯已经取得自然资源权利的确认性行为;③限制经营者集中的行为。具体有《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题属于纳税争议,属于复议前置不终局的案件,即李某既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且应先进行行政复议,因此B、C、D三项均为错误选项。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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