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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己10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万元作为酬谢。高某同意。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菜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次日,陈某和
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己10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万元作为酬谢。高某同意。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菜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次日,陈某和
admin
2009-04-23
24
问题
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己10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万元作为酬谢。高某同意。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菜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次日,陈某和高某对赵某拳打脚踢,强迫赵某拿钱。赵某迫于无奈给其公司会计打电话,以谈成一笔生意急需20万元现金为由,让会计将现金送到宾馆附近一公园交给陈某。陈某指派高某到公园取钱。高某回到宾馆房间,发现陈某不在,赵某倒在窗前已经断气。事后查明,赵某因爬窗逃跑被陈某用木棒猛击脑部,致赵某身亡。在本案中,关于陈某和高某的行为,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陈某构成抢劫罪,高某构成非法拘禁罪
B、二人成立共同犯罪
C、高某对被害人赵某的死亡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D、二人不是共同犯罪,应分别定罪
答案
8
解析
陈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因为其系以劫取他人财物为目的并以暴力实施了对人身的强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抢劫罪一般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既要有劫取他人财物为目的的主观故意,又要有使用暴力强制他人人身的客观行为。本案中陈某为了劫取被害人赵某的财产,以暴力手段扣押、殴打被害人逼迫其拿出财物,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高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了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指以强制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其主要指行为人以强制方式非法持续性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本案中高某为“追账”而强行将被害人赵某扣押在宾馆,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罪。本题提醒注意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1)劫取财物是否具有当场性。抢劫罪通常表现为当场性,绑架罪的劫取财物一般不具有当场性。(2)抢劫的对象是否为被害人本人。绑架罪表现为行为人向被绑架者的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发出威胁,勒索赎金或者提出其他非法要求。注意,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手段非法扣押被害人或者迫使被害人离开日常生活住处后,仍然向被害人本人勒索财物的,只能认定为抢劫罪。陈某与高某构成部分共同犯罪。在司法考试中,现在一般采用部分犯罪共同说。这种学说认为,只要二人以上就部分犯罪具有共同的行为与共同的故意,那么在重合犯罪内,可以成立共同犯罪。但在此前提下,又可分别定罪。本题中陈某的性质属于抢劫,抢劫需要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但高某却无此目的,他始终认为赵某欠了陈某10万块,因此高某的行为不属于抢劫罪,他只构成非法拘禁罪。但是绑架型抢劫与非法拘禁有重合范围,因为二人在非法拘禁的范围内是可以成立共同犯罪的。高某对被害人赵某的死亡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因为高某没有抢劫或杀害被害人的主观故意,其只是为了讨还“债务”而非法限制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其对被害人赵某的死亡毫不知情,被害人赵某的死亡与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因而其不应承担被害人赵某死亡的刑事责任。故本题中ABC均正确,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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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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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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