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未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适用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未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适用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6-09-06
34
问题
下列关于未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适用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2年未实施其专利
B、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
C、专利权人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3年未实施其专利
D、专利权人的行为被认定为垄断行为
答案
B
解析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的强制许可包括普通强制许可(包括未实施专利强制许可和消除垄断竞争的强制许可两类)、交叉强制许可(又称为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和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强制许可(包括国家紧急状态下的强制许可和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两类)。对于未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专利法》第48条第1项规定,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据此,B项表述正确。根据《专利法》第48条第2项规定,D项表述的情形属于消除垄断竞争的强制许可,而不是未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X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同为养猪专业户,甲因妒忌乙,便投毒将乙即将出售的二十几头猪毒死,则甲的行为构成()
甲是一名有多年驾龄的老司机,有一天他去看望上大学的儿子。在教学楼前的小广场上,由于以为人比较少,违反交通规则,不慎将一名学生撞死。对甲的行为如何处理?()
对于相邻关系本质的正确表述为()。
下列情况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的是()。
行为人的下列行为中,哪些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甲某在得知自己失窃的皮包是由其所认识的李某人室窃取后,十分生气,为了达到报复李某的目的,遂找到张某让其向公安机关证明其放在皮包中的人民币数额为10万元,是自己向张某所借。张某遂向公安机关作了假证。经查证,甲的包中只有1万元被乙盗窃。甲某的行为应构成(
甲与其父乙的关系不好,乙生前多次表明不会留一分钱给这个忤逆子,甲也常回击不会继承其父肮脏的财产。乙死前没有立下遗嘱,则()。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
下列关于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罪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赵某的原户籍所在地在赵村。2005年,赵某从赵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但在李村登记前,赵某得重病,在县城中心住院1年3个月,病愈后赵某前往某市打工,并在该市城南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6个月。现住在城南区某街道某号。问:赵某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
随机试题
患者,男性,30岁。主诉自己的血液凝固了,身体干枯了,变成了僵尸。该症状属于
况吾与子渔樵于江渚之上,________,驾一叶之扁舟,举匏樽以相属。(苏轼《赤壁赋》)
脂肪动员的限速酶是
胃脘胀满,攻痛连胁,嗳气频频,或兼呕逆酸苦,苔薄白,脉沉弦,其治疗取穴当选
水泥稳定粒料基层实测项目中不包含()。
目标基准点法下,在基准点之前准备的终值()基准点之后的现金流量折现值时,理财目标可以实现;否则不能按时实现理财目标
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合伙有()。
在一些人看来.带薪休假会对中国经济的竞争力、企业的用工成本造成一定影响,但是这不能成为违反法律、____________劳动者权利和福利的____________。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请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适合的一个填人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Ifnoimportanceisattachedtocollectinginformation,wecannotsurviveinsucha(n)______competitivesociety,becauseitis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