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dmin
2018-08-04
31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B、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D、甲公司只需将20万元本金返还给丙
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点为转移财产权的合同、合同解除的条件。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由乙公司包销10套房屋,但甲公司仍然是包销房屋的合法所有人。因此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的行为不属于无权处分,而是有权处分,是基于自己合法所有权的有权处分。A选项错误。而甲公司在已有包销合同的情况下,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毫无疑问是对包销合同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B选项正确。C、D选项则考查的是情势变更原则。《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了情势变更制度。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本题中,由于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致使丙不具备购房资格,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买卖合同。丙请求解除合同后,甲应返本付息。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本题选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V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
《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
(2013年真题)甲、乙系父子关系。乙在注册公司时,将其父甲登记为股东之一,后被甲发现。因甲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并诉至法院。乙的行为()。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可以以受害人故意作为免责事由的高度危险责任是()。
甲向乙出售一台拖拉机,本应将拖拉机现实交付给乙才能使拖拉机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但甲尚需留用数日以完成农活,则乙取得间接占有的交付方式称为()。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价值200万元,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货款35万元,其余的65万元在提货后一年之内付清;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如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款,由丙公司向乙公司偿还全部借款。但合同没有约定保证范围。提货一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担保物权在性质属于()
下列可以作为留置权客体的是()
下列抗辩事由中,《侵权责任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是()
随机试题
男孩,7岁,1周前开始发热,全身不适,食欲下降,大便干结,轻度腹胀,近2日轻咳无痰。体检:体温38.9℃,神志清,软弱,心脏无异常,两肺呼吸音略粗,肝肋下2cm,脾肋下1.5cm,无压痛。血常规:白细胞数4.6×109/L,中性粒细胞0.68,嗜酸粒细胞计
第1台计算机ENIAC在研制过程中采用了哪位科学家的两点改进意见
试述肺癌常用诊断方法。
X线照片影像对比度的叙述,错误的是
A.六君子汤合导痰汤B.圣愈汤合涤痰汤C.生脉散合黄连温胆汤D.保元汤合温胆汤E.肾气丸合涤痰汤治疗呼吸衰竭脾肺气虚,湿痰蒙蔽证,应首选
完成系统的配置和安装,属于开发会计信息系统全过程中的()阶段
账户的基本结构具体包括()。
旋律进行中,由于音高的变化而形成上下起伏的线条称为()。
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A、It’scold.B、It’shot.C、It’ssnowing.D、It’sraining.A对话中说:“Whataterribleday!”和“wehaven’thadsuchcoldweatherforal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