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化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万元、增值税0.51万元,将该批原材料运往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成化妆品,加工完成后,支付不含税加工费0.8万元,并取得甲企业开具

admin2016-06-20  28

问题 某日化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万元、增值税0.51万元,将该批原材料运往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成化妆品,加工完成后,支付不含税加工费0.8万元,并取得甲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企业向日化厂交货时已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甲企业没有同类化妆品的销售价格)。
  (2)用自产的400盒化妆品等价换取原材料一批,该批化妆品生产成本为2万元,双方约定以化妆品当月平均销售价格250元/盒(不含税)进行结算,双方互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从国外进口一批香粉,货价为7万元、支付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及保险费1万元、支付境外包装费0.4万元,关税税率为50%;缴纳进口环节相关税金后取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当月领用其中的80%用于连续生产化妆品。
  (4)销售自产成套化妆品100套(含100盒化妆品、100盒普通护肤品),不含税价格400元/套,普通护肤品的成本为38元/盒。
  (5)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特制的普通护肤品一批,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为50万元,11月4日发货,本月收取20%的定金。
  (6)销售自产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发生不含税销货运费支出2万元,取得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月附带为一个影视制作公司生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400盒,不含税销售价为80元/盒,本月收到全部价款。
  已知: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化妆品、普通护肤品的成本利润率是5%;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在本月通过认证并抵扣;自产化妆品当期不含税最高销售价格为300元/盒。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甲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日化厂进口香粉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3)计算日化厂本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日化厂本月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选项

答案(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于提货时由受托方(个人除外)按其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代收代缴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甲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3+0.8)÷(1—30%)×30%=1.63(万元)。 (2)关税完税价格=7+1+0.4=8.4(万元) 应纳关税=8.4×50%=4.2(万元) 应纳增值税=(8.4+4.2)/(1—30%)×17%=3.06(万元) 应纳消费税=(8.4+4.2)/(1—30%)×30%=5.4(万元) 日化厂进口香粉应纳税金合计=4.2+3.06+5.4=12.66(万元)。 (3)本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0.51+0.8×17%+400×0.025×17%+3.06+2×11%=5.63(万元) 销项税额=(0.025×400+0.04×100+20+400×0.008)×17%=6.32(万元) 应纳增值税=6.32—5.63=0.69(万元)。 (4)本月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0.03×400+0.04×100+20)×30%一5.4×80%=6.48(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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