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制度价值)。

admin2013-05-13  31

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制度价值)。

选项

答案(1)本条规定的是转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的,为转继承。转继承又称为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二次继承。 (2)转继承的发生和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的会发生代位继承,而不会发生转继承。第二,须死亡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未放弃继承权。若继承人放弃了继承权后死亡,则因其放弃而不享有继承权,没有参与继承遗产的权利,当然也就不会发生转继承。 (3)转继承一经成立,已经死亡

解析 考查要点是转继承。转继承是继承法中的一个重要的知识点,考生应当对该法条有所了解。需要注意的是,在探讨转继承的问题时,往往和代位继承相联系。因此,只有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对比起来复习,才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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