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制度价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制度价值)。
admin
2013-05-13
31
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制度价值)。
选项
答案
(1)本条规定的是转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的,为转继承。转继承又称为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二次继承。 (2)转继承的发生和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的会发生代位继承,而不会发生转继承。第二,须死亡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未放弃继承权。若继承人放弃了继承权后死亡,则因其放弃而不享有继承权,没有参与继承遗产的权利,当然也就不会发生转继承。 (3)转继承一经成立,已经死亡
解析
考查要点是转继承。转继承是继承法中的一个重要的知识点,考生应当对该法条有所了解。需要注意的是,在探讨转继承的问题时,往往和代位继承相联系。因此,只有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对比起来复习,才能事半功倍。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Pn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轻重诸罚有权”的规定体现了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是()。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的机关是()。
法律责任的轻重和种类应当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适应,体现了哪一项归责原则()
提出近代意义上的主权概念的思想家是
法律通过对权利、义务的规定,告诉人们该怎样行为、不该怎样行为以及必须怎样行为。这一表述指的是法的哪一项基本特征?
太宗以英武定天下,然其天姿仁恕。初即位,有劝以威刑肃天下者,魏徵以为不可,因为上言王政本于仁恩,所以爱民厚俗之意,太宗欣然纳之,遂以宽仁治天下,而于刑法尤慎。四年,天下断死罪二十九人。六年,亲录囚徒,闵死罪者三百九十人,纵之还家,期以明年秋即刑;及期,囚皆
(2016年真题)《宋会要辑稿》记载:“州狱翻异,则提刑司差官推勘;提刑司复翻异,则以次至转运、提举、安抚司。本路所差既遍,则又差邻路。”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材料反映的是宋代司法中的何种制度?
(2016年真题)下列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表述,正确的有()。
赵某和马某是夫妻。一日赵某在看报纸,看到报纸上说某两夫妻平日如何恩爱,结果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还是闹的不可开交。平时素爱开玩笑的赵某便对马某说:“如果我们俩离婚,我财产一分也不要。全部都给你。”马某正在削苹果,于是开玩笑的用水果刀指着赵某说:“口说无凭,你敢
法定的一罪包括()。
随机试题
判断是不是家庭的首要指标是()
学校管理工作的中心是()
简述客户关系管理的特点。
关于胃酸生理作用的叙述,错误的是
不能与海藻、昆布联用的西药是()。
(2014年)进行逆卡诺循环制热时,其供热系数ε’c将随着冷热源温差的减小而()。
当物价上涨超过10%以上时,属于()通货膨胀。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遗属抚恤待遇。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EatingOurYoung[A]AtFeltonvilleSchoolofArtsandSciences,amiddleschoolinapoorneighborhoodofPhiladelphia,thesch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