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将私家车借给无驾照的乙使用。乙夜间驾车与其叔丙出行,途中遇刘某过马路,不慎将其撞成重伤,车辆亦受损。丙下车查看情况,对乙谎称自己留下打电话叫救护车,让乙赶紧将车开走。乙离去后,丙将刘某藏匿在草丛中离开。刘某因错过抢救时机身亡。关于事件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
甲将私家车借给无驾照的乙使用。乙夜间驾车与其叔丙出行,途中遇刘某过马路,不慎将其撞成重伤,车辆亦受损。丙下车查看情况,对乙谎称自己留下打电话叫救护车,让乙赶紧将车开走。乙离去后,丙将刘某藏匿在草丛中离开。刘某因错过抢救时机身亡。关于事件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
admin
2021-04-01
31
问题
甲将私家车借给无驾照的乙使用。乙夜间驾车与其叔丙出行,途中遇刘某过马路,不慎将其撞成重伤,车辆亦受损。丙下车查看情况,对乙谎称自己留下打电话叫救护车,让乙赶紧将车开走。乙离去后,丙将刘某藏匿在草丛中离开。刘某因错过抢救时机身亡。关于事件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6/2/86)
选项
A、乙交通肇事后逃逸致刘某死亡,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B、乙交通肇事且致使刘某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C、丙与乙都应对刘某的死亡负责,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正犯
D、丙将刘某藏匿致使其错过抢救时机身亡,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
D
解析
《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选项A错误,不选:《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中规定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指行为人具有救助义务,为逃避法律追究没有实施救助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为逃避法律追究没有实施救助行为和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联系。本书认为,乙误信丙真的会打电话叫救护车对刘某进行救助而离去。此行为仍是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因为乙交通肇事的前行为引起了其对刘某的救助义务。只是刘某的死亡是因为丙将刘某藏匿在草丛中离开导致的。这属于介入第三者行为的因果关系。在对介入第三者行为的因果关系认定时,考查的是谁的行为对结果的产生起了决定性作用,及介入行为的异常性。当被告人实施了危险行为后,介入了有义务防止危险发生的第三者行为,第三者有义务、有能力防止危险发生而没有,则只能认定第三者的介入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此时,有义务且能够防止危险发生的第三者介入行为对结果发生具有决定作用。之前同坐车中的丙,虽然是谎称要救助刘某,但因丙的谎称让乙离开后,丙便具有救助刘某的义务。丙有义务救助刘某而不救助,将刘某藏匿在草丛中离开,丙的介入行为具有异常性,切断了乙交通肇事和刘某死亡结果间的因果关系。丙与刘某的死具有因果关系。本书认为,乙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
选项B错误,不选:基于A的分析内容,乙交通肇事的行为与刘某的死的因果关系被丙切断。乙与刘某的死不具有因果关系。乙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选项C错误,不选:基本AB的分析内容,乙的交通肇事行为和刘某的死没有因果关系,不用对刘某的死负责。
选项D正确,应选:根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第6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P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采用武力威胁的方法,胁迫乙同其一道盗窃丙。乙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在甲实施盗窃韵过程中帮其望风。甲在盗窃的过程中,被丙觉察,甲见事情败露,随手捡起一块大石头向丙头部砸去,致丙当场死亡。案发后,县公安局经县检察院批准,将甲、乙二人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认为案件
甲采用武力威胁的方法,胁迫乙同其一道盗窃丙。乙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在甲实施盗窃韵过程中帮其望风。甲在盗窃的过程中,被丙觉察,甲见事情败露,随手捡起一块大石头向丙头部砸去,致丙当场死亡。案发后,县公安局经县检察院批准,将甲、乙二人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认为案件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王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还发现王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如果本案的侦查员李某认为本案中对于文物的价值评定存在
即使符合起诉条件,检察机关仍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起诉。这一制度的理论基础是:()
张某因与李某有隙,将李某打成重伤。在公安机关对此故意伤害案侦查终结之后,人民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李某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判决之后,李某认为赔偿数额太少,就民事部分提出上诉。检察院未提出抗诉,被告人也未提出上诉。请问,下列对该案件的处理方法的表
上诉人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张某所犯诈骗罪和抢劫罪两罪中诈骗罪判处的刑罚不当,一审判决两罪的刑罚分别为3年和8年,合并执行10年,其中,诈骗罪的准确量刑应为5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
年过七旬的王太婆照顾患病卧床的八旬老伴刘老伯10余年,由于身边无子女,加上自己也年老体衰。心生厌倦,于是将老伴毒死。案发后,曾有当地群众向司法机关“求情”。声称王太婆照顾刘老伯多年实属不易,事发有因,恳请从轻处罚。王太婆一度认为这属“安乐死”,自己的行为不
甲、乙、丙3人设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以10万元现金出资,乙、丙各以20万元现金出资,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合伙企业成立6个月后,由于经营不善企业亏损30万元,3人决定解散合伙企业。但是对于如何分
某上市公司董事吴某,持有该公司6%的股份。吴某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的第5个月卖出,获利600万元。关于此收益,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胎儿娩出后4分钟,产妇出现大量阴道流血。最可能的原因是下列何项
商业秘密,是指()。
以下关于船舶碰撞后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回避的表述正确的是:()
主营业务收入称为基本业务收入,可以根据( )来确定。
下列各项中,有权确定并公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是()。
在游客在饭店外餐馆用餐过程中,地陪要巡视游客用餐情况1~2次,目的是()。
下列哪两个议案可以第一天讨论?( )。所有的生物体都有生命;乳酸菌是一种生物,适合在无氧环境下生存;如果生物体有生命活动,那么生物体必须有呼吸运动。根据以上论述,可以推断( )。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ccordingtothepassage,ifascientistwantstopredictthewayconsumersspenttheirmoney,bemust______.Accordingto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