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案例三:王女士手上有一笔30万的银行存款,因存在银行利息太低,所以想取出来做一些投资。她听说最近基金业绩不错,就想买一些基金,另外再购买一部分国债。 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王女士打算将这30万银行存款一部分投资于股票型基金,另一部分投资于国债。王女士属
案例三:王女士手上有一笔30万的银行存款,因存在银行利息太低,所以想取出来做一些投资。她听说最近基金业绩不错,就想买一些基金,另外再购买一部分国债。 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王女士打算将这30万银行存款一部分投资于股票型基金,另一部分投资于国债。王女士属
admin
2017-10-10
19
问题
案例三:王女士手上有一笔30万的银行存款,因存在银行利息太低,所以想取出来做一些投资。她听说最近基金业绩不错,就想买一些基金,另外再购买一部分国债。
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王女士打算将这30万银行存款一部分投资于股票型基金,另一部分投资于国债。王女士属于轻度进取型投资者,则下列投资比例符合其风险偏好的是( )。
选项
A、股票型基金12万,国债18万
B、股票型基金18万,国债12万
C、股票型基金23万,国债7万
D、股票型基金27万,国债3万
答案
C
解析
轻度进取型投资者成长性资产应占70%~80%,定息资产应占20%~30%。王女士属于轻度进取型投资者,则股票型基金的配置应为21~24万,国债的配置应为6~9万。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P9V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助理理财规划师实操知识题库国家理财规划师(ChFP)分类
0
助理理财规划师实操知识
国家理财规划师(ChFP)
相关试题推荐
甲和乙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先供货,乙后付款。在供货前,甲有确切证据证明乙没有付款能力,对此,甲可行使()。
2006年9月在( )成立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且《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已于2007年4月15日开始实施,这意味着我国即将有本土的金融期货产品推出。
某投资者同时投资股票、债券、期货,投资期间为3年,各项投资工具的本金都为100万元,三年过后,投资股票的100万元期末结算时本利共有145万元,投入债券的100万期末结算时本利共有110万元,投资期货的100万元期末共亏损了35万元,仅剩下65万元。请问
某厂家生产某种产品标准长度为20cm,规定误差在0.5cm之内的为合格品,现对一批产品讲行测试。结果如下表、这批产品的合格率为( )。
在计算时间加权收益率时,如果投资期间超过一年,必须计算该期间收益的( )。
( )是理财规划服务合同的核心内容,是约定客户委托理财规划师所在机构所办理事项的具体内容。
下列不属于代理权滥用的内容是( )。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税收法律的是( )。
该上市公司的长期借款成本为( )。该上市公司的普通股成本为( )。
对于费用扣除,各国的做法不尽相同:有的国家规定纳税人要按费用类别据实扣除;有的国家则规定有标准扣除额,纳税人的费用扣除不需要实报实销,统一按该标准进行扣除;还有的国家允许纳税人在上述两种办法之间自由选择。我国采用的是( )。
随机试题
______,是指担任一定职务的公务员,为了公正履行职务,不得在亲属比较集中的原籍、成长地等任职。
患者,女,41岁。要求洁治。检查:牙石(++),牙龈缘及乳头中度红肿,探诊出血,探诊深度普遍4~5mm。可探及釉牙骨质界,牙齿无松动。最可能的诊断是
根据现行《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属于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的是()。
伴随着国内房地产和基建市场规模的逐步扩大,以SBS/APP改性沥青卷材为主导的新型建筑防水材料市场在未来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但由于该行业技术和资金壁垒低,使得行业集中度很低,前10家企业销售占比不到10%。激烈的市场竞争也造成企业难以进一步提升毛利率,业绩
推式策略以直接方式,运用人员推销手段,把产品推向销售渠道,该策略适用情况包括()。
某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督促其履行义务,不少失信人在得知姓名被公布后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找到法院配合执行。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1(2019单8)
若有定义:ima=0,b=0,c=0,d=0;,有C语言表达式(a++&&b++)?c++:d++,以下关于其执行顺序的叙述中正确是()。
WhydidthesugarcanefarmersbringcanetoadstoAustralia?
Theorderfromthecommanderwasthatthetroops______.(立即开拔去前线).
Anadultgiraffe’sheadisaboutsixfeetaboveitsheart.Thismeansthatto【C1】______enoughblooduptothebrainthecircu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