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以此为理由拒绝对票据持票人张某承担债务。魏某的这种抗辩属于 ( )

admin2014-12-12  30

问题 魏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以此为理由拒绝对票据持票人张某承担债务。魏某的这种抗辩属于    (    )

选项 A、绝对抗辩
B、民法上抗辩
C、对人抗辩
D、相对抗辩

答案A

解析 票据的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均以行为人具有行为能力为条件,否则不承担票据责任。魏某以自己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而进行的抗辩,是欠缺票据行为能力的抗辩,属于绝对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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