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潇湘公司为支付货款向楚天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甲银行。潇湘公司收到楚天公司货物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立即通知甲银行停止付款。另外,楚天公司尚欠甲银行贷款30万元未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潇湘公司为支付货款向楚天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甲银行。潇湘公司收到楚天公司货物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立即通知甲银行停止付款。另外,楚天公司尚欠甲银行贷款30万元未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dmin
2011-11-27
31
问题
潇湘公司为支付货款向楚天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甲银行。潇湘公司收到楚天公司货物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立即通知甲银行停止付款。另外,楚天公司尚欠甲银行贷款30万元未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该汇票须经甲银行承兑后才发生付款效力
B、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原理,甲银行不得以楚天公司尚欠其贷款未还为由拒绝付款
C、如甲银行在接到潇湘公司通知后仍向楚天公司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甲银行应承担责任
D、潇湘公司有权以货物质量瑕疵为由请求甲银行停止付款
答案
B,C,D
解析
《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银行承兑汇票中,付款行承兑前仅是票据关系人,承兑后成为票据债务人,负有见票或到期付款的义务。A选项中“经甲银行承兑后才发生付款效力”的表述是指经甲银行承兑后才产生甲银行负担付款义务的法律效力,所以A选项的说法正确,不应选。
根据《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原因关系无因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票据权利人行使票据权利时,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原因关系对抗善意持票人。本题中,潇湘公司与楚天公司的货物买卖关系属于票据原因关系,楚天公司与甲银行的关系属于票据关系,潇湘公司无权以票据原因关系为由请求承兑行止付,所以D选项的说法错误,作为债务人的甲银行不得以出票人潇湘公司与持票人楚天公司之间的原因关系对抗楚天公司的付款请求权,因此甲银行接到潇湘公司通知后仍有付款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甲银行当然不需承担转让,所以C选项的说法错误。
需要指出的是,票据法学界存在一种观点:不能将票据的无因性绝对化,票据的无因性仅保护善意持票人,如果持票人非善意,则不受保护。根据该种观点,本题中楚天公司并未将汇票背书转让,其向潇湘公司交付的货物有质量问题,因此楚天公司不属于善意持票人,潇湘公司有权通知承兑行停止付款。很多考生也是基于这种观点或想法,认为C、D选项的说法正确。不过这仅是学界观点,如果彻底贯彻票据的无因性,如前所述,C、D选项的说法不正确。
《票据法》第13条第2款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根据票据法学界的一种观点,本题中甲银行作为票据债务人,可以以与自己有贷款关系的持票人楚天公司没有对自己履行还款义务为由进行抗辩,这是票据无因性的例外。基于此观点,B选项的说法不正确。即使不基于此观点,基于楚天公司欠甲银行贷款是一个与票据关系、票据基础关系无关的独立关系,认定甲银行无权以楚天公司尚欠其贷款为由拒绝付款,也不是基于票据无因性原理,因此B选项的说法仍然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N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试论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障。
试述宪法学在世界范围产生和发展的过程。
试分析将法官视为“自动售货机”的观点。
简述尊重市场经济内在法则原则。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2
新疆兴都公司将500包长绒棉通过铁路运至郑州准备出售,委托郑州的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当地仓库。并约定在棉花出售后按售价比例给伏牛公司提成。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郑州北营仓库,并将仓单的复印件、发票等凭证寄回给兴都公司。半月后,兴都公司找到买家某纺织厂,双方签
新疆兴都公司将500包长绒棉通过铁路运至郑州准备出售,委托郑州的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当地仓库。并约定在棉花出售后按售价比例给伏牛公司提成。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郑州北营仓库,并将仓单的复印件、发票等凭证寄回给兴都公司。半月后,兴都公司找到买家某纺织厂,双方签
案情: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1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李某出资1
案情:经工商局核准,甲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木材切片加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乙公司供应加工木材1万吨。不久,省林业局致函甲公司,告知按照本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新建木材加工企业必须经省林业局办理木材加工许可证后,方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
地役权与相邻关系[人大2016年研]
随机试题
光明无线电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市家电经销部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下列选项中,主要用于总统制国家对总统违宪进行制裁的措施是()
国有土地的短期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年。
考虑地震时建筑场地的类别按下列哪条原则划分?
泥铜()
某商品按定价出售,每个可以获得45元的利润,现在按定价的八五折出售8个或按定价每个减价35元出售12个,二者所能获得的利润一样。这种商品每个定价多少元?
有经验的司机完全有能力习惯以120千米的时速在高速公路上安全行驶,为了迅速提高道路的使用效率,某条高速公路的最高时速限制由原来100千米转为120千米。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质疑上述主张?
四、根据以下资料,回答16—20题。2012年9月30日一10月7日中秋、国庆黄金周期间,全国纳入监测的119个直报景区点共接待游客3424.56万人次,同比增长20.96%;旅游收入17.65亿元,同比增长24.96%。9月29日至
如果品学兼优,就能获得奖学金。假设以下哪项,能依据上述断定得出结论:李桐学习欠优?
A、Stayuptoolate.B、Getuptooearlyinthemorning.C、Takesleepingpills.D、Wakeuptoofrequentlyatnight.C吃安眠药会让人整天乏力:T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