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李伍为惯常居所地在甲国的公民,满成为惯常居所地在乙国的公民。甲国不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乙国和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关于作品在中国的国民待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卷一—82,多)
李伍为惯常居所地在甲国的公民,满成为惯常居所地在乙国的公民。甲国不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乙国和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关于作品在中国的国民待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卷一—82,多)
admin
2017-06-05
21
问题
李伍为惯常居所地在甲国的公民,满成为惯常居所地在乙国的公民。甲国不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乙国和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关于作品在中国的国民待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卷一—82,多)
选项
A、李伍的文章在乙国首次发表,其作品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
B、李伍的文章无论发表与否,其作品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
C、满成的文章无论在任何国家首次发表,其作品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
D、满成的文章无论发表与否,其作品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
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查《伯尔尼公约》的双国籍国民待遇。
《伯尔尼公约》缔结于1886年,1887年生效,是版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多边公约,一切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成果,不论其表现形式或方式如何,均应受到公约的保护。我国于1992年加入该公约。其关于国民待遇原则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公约第3条、第4条及第5条(第1、3、4款)涉及国民待遇原则。依该原则,有权享有国民待遇的国民包括“作者国籍”和“作品国籍”两类情况。
(1)“作者国籍”指公约成员国国民和在成员国有惯常居所的非成员国国民,其作品无论是否出版,均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
例:甲、乙两个是《伯尔尼公约》缔约国,丙国不是。
A是甲国人,对于其写作的一部小说,乙国应给予国民待遇,即乙国给予乙国国民的待遇同样给予A。这是因为A具有甲国国籍。
B是丙国人,但是其在甲国有惯常居所,所以,对于其所作的一幅画,乙国应给予国民待遇。因为,虽然B不是公约缔约国国民,但其在缔约国甲国有惯常居所。
(2)“作品国籍”针对非公约成员国国民,其作品只要是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出版,或者在一个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30天之内),也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该标准又称“地理标准”,“地理标准”同样适用于电影作品和建筑物作品,对于电影作品来说,只要有关电影的制片人的总部或惯常居所在公约成员国中,该电影作品的作者也可享有国民待遇,对于建筑作品及与建筑物不可分的艺术作品来说,只要有关建筑物位于公约成员国地域内,其作者也可享有国民待遇。
接上例,C是丙国人,仅在丙国有惯常居所。其写的一部法学专著如果是在甲国首先发表,或者在甲丙两国同时发表(前后不超过30天),那么乙囤即应给予其国民待遇。此即作品国籍国民待遇。
题中,甲国不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乙国和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李伍为惯常居所地在甲国的公民。既然李伍的文章在乙国首次发表,即满足作品国籍的情况,故其作品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A项说法正确。如果李伍的文章没有发表,既满足作者国籍,又不满足作品国籍的情况,故其作品在中国不能享有国民待遇。所以,B项说法错误。
满成为惯常居所地在乙国的公民,即满足作者国籍的情况,其作品无论是否发表,均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故C、D两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H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有关代履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被告人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关于张某提出上诉的问题,请回答以下问题。假定县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故意伤害一案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检察院办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应在开庭前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并进行相关工作。依照有关规定,下列哪些工作是应当进行的?()
自诉案件的第二审程序,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关于上诉权的问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齐某驾驶车辆携带其在靶场购买的比赛和训练枪支10支返回其单位所在地乙市,途中被甲市公安局截获。公安局以齐某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涉嫌经营国家限制买卖物品为由,依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齐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扣押了涉案枪支。次日检察院批准对齐某逮捕。后该靶场向公
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造成损害须依法赔偿的“违法采取保全措施”是指:()
甲酒后寻衅滋事,将一位在路边卖西瓜的农民打伤。一位9岁儿童目睹了该场景,回家告诉其父母,并由父母带领到派出所报案。开庭审理时,辩护人指出:该儿童只有9岁,年幼无知,其陈述不应作为证据使用。下列哪些意见能够反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2013年1月,甲因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乙的父亲丙对甲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下列陈述中,哪些属于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丙依法享有的权利?()
某市甲厂与某外资公司组建成中外合资公司,后市工商局因该合资公司的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处罚,该公司对处罚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不管离开多久,不管走得多远,一提起家乡的传统美食,人们的味觉记忆就会被唤醒,兴奋、自豪、眷恋就会涌上心头。这表明()。
优级纯化学试剂为深蓝色标志。()
下列各组腧穴中,均位于前臂内侧的有()。
关于青霉素类的描述正确的是
下列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措施中,属于经济措施的有()。
业主方项目进度控制的任务是控制()的进度。
因汇票付款日期不同,提示承兑的期限也不一样。关于汇票的承兑,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Ilikegettingupveryearlyinsummer.Themorningairissogood______.
财产处分行为是指直接发生财产权移转或消灭效果的行为,财产处分行为的结果是使权利的移转,权利的内容的缩小或改变,权利上设定负担以及权利消灭等。根据上述定义,下述行为中不属于财产处分行为的是()
Readthefollowingpassageandchoosethebestwordforeachspace.Forquestions26~45,markoneletterA,B,CorDon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