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李伍为惯常居所地在甲国的公民,满成为惯常居所地在乙国的公民。甲国不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乙国和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关于作品在中国的国民待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卷一—82,多)
李伍为惯常居所地在甲国的公民,满成为惯常居所地在乙国的公民。甲国不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乙国和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关于作品在中国的国民待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卷一—82,多)
admin
2017-06-05
29
问题
李伍为惯常居所地在甲国的公民,满成为惯常居所地在乙国的公民。甲国不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乙国和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关于作品在中国的国民待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卷一—82,多)
选项
A、李伍的文章在乙国首次发表,其作品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
B、李伍的文章无论发表与否,其作品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
C、满成的文章无论在任何国家首次发表,其作品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
D、满成的文章无论发表与否,其作品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
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查《伯尔尼公约》的双国籍国民待遇。
《伯尔尼公约》缔结于1886年,1887年生效,是版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多边公约,一切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成果,不论其表现形式或方式如何,均应受到公约的保护。我国于1992年加入该公约。其关于国民待遇原则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公约第3条、第4条及第5条(第1、3、4款)涉及国民待遇原则。依该原则,有权享有国民待遇的国民包括“作者国籍”和“作品国籍”两类情况。
(1)“作者国籍”指公约成员国国民和在成员国有惯常居所的非成员国国民,其作品无论是否出版,均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
例:甲、乙两个是《伯尔尼公约》缔约国,丙国不是。
A是甲国人,对于其写作的一部小说,乙国应给予国民待遇,即乙国给予乙国国民的待遇同样给予A。这是因为A具有甲国国籍。
B是丙国人,但是其在甲国有惯常居所,所以,对于其所作的一幅画,乙国应给予国民待遇。因为,虽然B不是公约缔约国国民,但其在缔约国甲国有惯常居所。
(2)“作品国籍”针对非公约成员国国民,其作品只要是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出版,或者在一个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30天之内),也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该标准又称“地理标准”,“地理标准”同样适用于电影作品和建筑物作品,对于电影作品来说,只要有关电影的制片人的总部或惯常居所在公约成员国中,该电影作品的作者也可享有国民待遇,对于建筑作品及与建筑物不可分的艺术作品来说,只要有关建筑物位于公约成员国地域内,其作者也可享有国民待遇。
接上例,C是丙国人,仅在丙国有惯常居所。其写的一部法学专著如果是在甲国首先发表,或者在甲丙两国同时发表(前后不超过30天),那么乙囤即应给予其国民待遇。此即作品国籍国民待遇。
题中,甲国不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乙国和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李伍为惯常居所地在甲国的公民。既然李伍的文章在乙国首次发表,即满足作品国籍的情况,故其作品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A项说法正确。如果李伍的文章没有发表,既满足作者国籍,又不满足作品国籍的情况,故其作品在中国不能享有国民待遇。所以,B项说法错误。
满成为惯常居所地在乙国的公民,即满足作者国籍的情况,其作品无论是否发表,均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故C、D两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H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公安机关由于情况紧急,当场对公民赵某采取了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则公安机关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行政强制设定权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朱某自诉陈某犯诽谤罪,法院审理后,陈某反诉朱某侮辱罪。法院审查认为,符合反诉条件,合并审理此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两人不服,均以对对方量刑过轻、己方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县工商部门以办理营业执照存在问题为由查封了张某开办的美容店。查封时,工商人员将美容店的窗户、仪器损坏。张某向法院起诉,法院撤销了工商部门的查封决定。张某要求行政赔偿。下列哪些损失属于县工商部门应予赔偿的费用?()
孙某被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已执行,2年后人民法院以孙某犯罪时不满14岁经再审改判为无罪,孙某欲请求国家赔偿。请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河道边建造起价值5000万的商品房。市防洪指挥部领导小组认为该片住宅违反了《防洪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予以拆除的处罚决定并于第二天强行爆破拆除,但没有下达任何书面决定。房地产开发公司认为该处罚决定主体和程序均不合法,遂向法院
李某与张某为邻居,因李某笑话张某才30岁就掉了大量头发,像个老头,张某便将李某打成重伤,经及时抢救,李某才脱离生命危险,治疗期间共花去医药费、交通费以及误工损失约3万元。公安机关对张某立案侦查,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请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情形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某市环保局根据当地居民的举报,对排放烟尘超过国家规定指标的某化工厂,作出了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化工厂对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期间,原告找到被告,要求协商解决。被告同意,随后就撤销了原处罚决定,改为只对原告加收
甲因涉嫌绑架罪被某区人民检察院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甲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与白血病发病无关的是()。
普通电抗器的安装方式包括()。
对于认知和技能领域的学业,最常用的教学评价手段是标准化成就测验和()。
【给定资料】1.AI即人工智能,它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人工智能是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它力图生产出一种新的能以人类智能相似的方式做出反应的智能机器,该领域的研究包括机器人、语言识
斗拱
DuringMcDonald’searlyyearsFrenchfriesweremadefromscratcheveryday.RussetBur-bankpotatoeswere【C1】______,cutintos
ITU V.90调制解调器(Modem)(11)。
世界上公认的第一台电子计算机诞生在( )。
Iamblessedwithabuoyanttemperamentandenjoythepleasuresofthisearth.
A、Sheisunwillingtoundertakethem.B、Shecomplainsaboutherbadluck.C、Shealwaysacceptsthemcheerfully.D、Shetakesthe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