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将其撰写的一篇论文向某期刊社投稿,且双方没有任何约定。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0-10-09  28

问题 王某将其撰写的一篇论文向某期刊社投稿,且双方没有任何约定。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该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王某可以将该论文向其他期刊社投稿
B、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该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王某可以将该论文向其他期刊社投稿
C、如果该期刊社刊登了该论文,且王某未声明不得转载,则其他期刊社可以不经王某许可转载该论文,不需向其支付报酬
D、该期刊社刊登该论文的,可以对该论文作文字性删节,无需经王某许可

答案B,D

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目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投稿到期刊社的论文,只有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该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才可以将该论文向其他期刊社投稿,所以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同时,该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所以,在C项的情形中,其他报社应该支付给王某报酬,所以C选项错误。根据该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所以,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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