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与某家电厂家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家电厂家向商场供应液晶电视 500台,货款10万元,由于家电厂家知名度不够,商场与其协商后,为其产品贴上某名牌厂家的彩电商标,商场为此开具一张1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给厂家,家电厂家随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配件厂用

admin2012-10-20  26

问题 某商场与某家电厂家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家电厂家向商场供应液晶电视 500台,货款10万元,由于家电厂家知名度不够,商场与其协商后,为其产品贴上某名牌厂家的彩电商标,商场为此开具一张1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给厂家,家电厂家随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配件厂用以支付购买原材料的货款。配件厂收到汇票后将汇票变造为40万元背书转让给某钢厂,以支付钢厂为其提供特种钢材料的货款。钢厂再次背书将汇票转让给建筑材料供应商,该供应商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时,付款人以该汇票被变造为由加以拒绝,并作成拒绝证书。之后供应商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A商人,A商人在请求承兑时,同样被付款人以该汇票被变造为由加以拒绝。A商人为此准备行使追索权。此时,商场因家电厂家未能交付电视而与该厂发生了纠纷。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 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如何处理?
   (2) 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否会影响由此而产生的票据关系?
   (3) A商人可以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权?设A商人向供应商行使追索权,其可追索的费用包括哪些?
   (4) 如何界定该票据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选项

答案 (1)该买卖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因此应依法追缴双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财产归国家所有。该买卖合同因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名牌厂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广大消费者利益),违反《合同法》的规定而无效。 (2)该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影响由此而产生的票据关系。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商场与家电厂家的票据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票据关系一经形成,便与决定其产生的票据基础关系(合同关系)相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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