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某市民政局的副处长,因违纪受到有关部门调查,李某提出以下申辩理由,下列选项中可以免予处分的理由有?( )

admin2010-06-20  21

问题 李某为某市民政局的副处长,因违纪受到有关部门调查,李某提出以下申辩理由,下列选项中可以免予处分的理由有?(    )

选项 A、已经主动交代了违纪行为
B、检举了民政局局长的违法行为,且情况属实
C、已经采取措施避免了损失
D、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已经改正

答案D

解析 依《公务员法》第55条规定,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依《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约行为,情况属实的。因此,正确答案为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Di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