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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诉某医院医疗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刘某损失5000元,医院拒不执行,法院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扣押了医院的一台叮机。某医疗设备公司提出该设备是医院借用的,所有权属于医疗设备公司。则法院的处理措施错误的是( )。
刘某诉某医院医疗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刘某损失5000元,医院拒不执行,法院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扣押了医院的一台叮机。某医疗设备公司提出该设备是医院借用的,所有权属于医疗设备公司。则法院的处理措施错误的是( )。
admin
2014-02-08
17
问题
刘某诉某医院医疗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刘某损失5000元,医院拒不执行,法院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扣押了医院的一台叮机。某医疗设备公司提出该设备是医院借用的,所有权属于医疗设备公司。则法院的处理措施错误的是( )。
选项
A、法院审查医疗设备公司的主张理由是否成立
B、人民法院在审查期间可以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C、人民法院在审查期间对该机器进行拍卖
D、人民法院在审查后认为医疗设备公司的主张成立的,应当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
答案
4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案外人执行异议。案外人执行异议是指案外人对执行的标的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并主张部分或者全部的权利,这种异议牵扯到对案外人利益的保护,法院必须认真处理。本案中,医疗设备公司针对CT机主张的所有权就属于这种异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据此,A、D选项都是正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简称《执行规定》)第7l条规定: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执行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审查期间可以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但不得进行处分。正在实施的处分措施应当停止。经审查认为案外人的异议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其异议,继续执行。据此,在审查期间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但是不能进行处分,拍卖应是不允许的。故B项正确,C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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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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