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2015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30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

admin2017-11-30  36

问题 某生产企业,2015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30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
(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己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
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可以在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     )万元。

选项 A、10
B、15
C、18
D、30

答案B

解析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支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3000×5‰=15(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发生额的60%=30×60%=18(万元),大于15万元,故可以在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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