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适应性是指生物体与环境表现相适合的现象,它是指通过生物的遗传组成赋予某种生物的生存潜力,决定着此物种在自然选择压力下的性能。适应性是通过长期的自然选择,经过很长时间形成的。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描述属于适应性的是( )。
适应性是指生物体与环境表现相适合的现象,它是指通过生物的遗传组成赋予某种生物的生存潜力,决定着此物种在自然选择压力下的性能。适应性是通过长期的自然选择,经过很长时间形成的。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描述属于适应性的是( )。
admin
2013-04-12
32
问题
适应性是指生物体与环境表现相适合的现象,它是指通过生物的遗传组成赋予某种生物的生存潜力,决定着此物种在自然选择压力下的性能。适应性是通过长期的自然选择,经过很长时间形成的。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描述属于适应性的是( )。
选项
A、向日葵的花盘随着太阳转动
B、缺氮时,植株会变得比较矮小
C、我们吃饭时,口腔会分泌许多唾液
D、生活在沙漠地带的仙人掌,叶子都变成了刺
答案
D
解析
题干中的关键信息为“通过生物的遗传组成”“通过长期的自然选择”。A、C两项都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的。B项,因为氮的缺乏导致植株矮小,并不是生物本身的原因,而是由于氮供给不足,不是生物适应性。D项,沙漠的仙人掌叶子变成刺,是为了减少水分的流失,是仙人掌为适应环境而作出的改变,属于适应性。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44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行测(本硕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0
行测(本硕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承包村里的鱼塘,经过精心饲养,收成看好。就在鱼出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溺水而死,而其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无力照管鱼塘。王某的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的任务,并组织人员将鱼打捞上市出卖,获得收益4万元,其中,应向村里上缴1万元,李某组织人员打捞和
甲为张某的继承人,张某于5月1日立下遗嘱,其三间房子由甲继承,张某于6月1日死亡,遗产于7月1日分割,甲于8月1日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取得张某三间房屋的所有权的时间为()。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清偿顺序错误的是()。
甲于2006年2月失踪,其妻于2011年6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法院发出公告1年后,于2012年8月判决宣告甲死亡。甲的死亡时间是()。
黄某系全国知名演员,钱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黄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证明合同成立,保证合同履行,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的一定数额的货币称之为()。
农民曾某饲养了几头耕牛用来耕作。本村村民吕某家里耕地较多,正值农忙时节,耕牛生病不能耕地,于是找到曾某要求租用,但曾某告诉吕某说其养的牛脾气不好,常爱伤人,因此可以降低租金,吕某表示同意,于是以每年260元租金将爱伤人的耕牛租走,租期为2年。在吕某租用8天
甲公司于2010年2月26日向全国12家A设备供货商发出关于以招标方式购买A设备的信息,并对A设备的基本性能、质量、技术标准和供货时间作了原则性要求。乙公司等12家供货商于4月15日参加了甲公司购买A设备的招标会,并于当日投标。乙公司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小黄是电脑修理员,欠小于800元钱,同时小黄为小于修理电脑,应得报酬800元,这两笔债务同时到期,则小黄、小于之间的债务可以()。
甲为避免邻居乙的西瓜被连日大雨浸泡而烂掉,在乙外出未归期间,将其西瓜以市场价格出售。甲的行为构成()。
随机试题
如果商业银行在外汇交易中以美元兑换客户的欧元,而客户未履行将欧元划到银行指定账户的义务,这种可能性就是商业银行承担的()。
Ifyouwant______,youhavetogetthefundsomewhere.
A.水冲脉B.细迟脉C.短绌脉D.交替脉E.奇脉主动脉瓣关闭不全
关于彩色血流显像描述,哪些是正确的
A、红细胞数目B、血浆总蛋白含量C、血浆球蛋白含量D、血浆白蛋白含量E、血浆NaCl含量血液的黏滞性主要决定于
某施工分包合同约定分包单位承担全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分包工程施工中,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则该事故责任应()。
某公司某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公司年初总资产为20000万元,流动资产为7500万元;年末总资产为22500万元,流动资产为8500万元;该年度营业成本为16000万元;营业毛利率为20%,总资产收益率为50%。根据上述数据,该公司的流动资产周转率为(
完成以下数列:324,333,360,441,()。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包括()。
1981年,甲城市的心脏病发生率很高,与此同时,该城市死亡率也很高。因此,一定是心脏病的高发导致的死亡率很高。下列哪一项能削弱上述论证?Ⅰ.1982年,甲城市的心脏病发生率依然很高,但是死亡率降下来了。Ⅱ.心脏病的高发导致了许多人滥用药品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