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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机器设备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机器设备一套,货款100万,乙公司应于2014年9月1日前付款,同时,甲公司代为保管该机器设备至2014年3月1日。为担保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00万货款,丙公司
2014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机器设备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机器设备一套,货款100万,乙公司应于2014年9月1日前付款,同时,甲公司代为保管该机器设备至2014年3月1日。为担保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00万货款,丙公司
admin
2022-04-19
27
问题
2014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机器设备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机器设备一套,货款100万,乙公司应于2014年9月1日前付款,同时,甲公司代为保管该机器设备至2014年3月1日。为担保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00万货款,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但是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与保证方式,刘某将其房屋抵押给甲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2014年3月1日,甲公司以乙公司没有支付100万货款为由拒绝交付该机器设备,并将该机器设备抵押给农业银行,以担保其贷款。同时,乙公司与丁公司约定:由丁公司清偿该笔100万货款。通知了甲公司、丙公司。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且说明理由:
乙公司与丁公司的约定属何性质?效力如何?
选项
答案
免责的债务承担,无效。免责的债务承担征得债权人同意方可生效。在本案中,原本由乙公司履行的债务改由丁公司履行,属于免责的债务承担,但是仅通知债权人,而未征得债权人同意。此时免责的债务承担无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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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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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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