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 )。
admin
2018-02-01
26
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 )。
选项
A、他物权
B、主物权
C、担保物权
D、用益物权
答案
A,B,D
解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而不是担保物权。它可以独立存在,因此是主物权。C是错误的,ABD均为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2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3万元,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后乙违约,则甲获得()才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
请对“犯罪是主客观两方面的结合,因此没有实行行为就不可能构成犯罪”进行辨析。
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甲将其所有的房屋3间租给乙,期限为8个月,自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若有一方违约,应付给对方违约金2000元。2007年12月,甲为了经营水果批发业务向银行贷款,为了获取贷款,甲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并办
甲系某国有公司总经理。乙见甲掌管巨额资金,就主动接近甲,并送给甲5万元,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恳请甲出借公款,保证半年内归还。甲与乙商定由乙与甲所在的公司签订一份产品销售合同,甲以支付合同预付款为名义将公司200万元资金借给乙。乙得到这批巨款后,随即用这批
《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
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
高某欲出卖自己多年饲养的一条狗,高某告知买受人秦某狗易咬伤人的事实,但秦某仍表示愿意购买,于是高某要求秦某将狗运回家后三个月内付款。二人约定,在秦某没有付款之前,高某将保留狗的所有权。秦某将狗运回家后不久,该狗挣断铁链逃脱,被孙某拾得。在孙某一个多月的饲养
遗嘱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和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共同遵循的准则是()。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获得专利权的是()。
随机试题
现金流量表主要包括()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Ⅰ.筹资Ⅱ.经营Ⅲ.会计政策变更Ⅳ.投资
Believeitornot,somepeoplegetpaid—andwell—fordoingthethingsthatmakethemreallyhappy.Herearetwopeoplewhohave
肠梗阻诊断明确后,最重要的是确定
以下不属于开办费的是()。
()有出手点高、球速快、攻击性强、难封盖、准确性高等特点,但也是难度较大的投篮方法。
【2015年安徽.单选】教师对学生充满了信任、关心、真诚地鼓励和帮助学生取得进步,学生因此学到正面的价值态度和行为。这种学习属于()。
一、注意事项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对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2.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二、给定资料材料一2006年春季,首都北京房价一路飙升。4月12
税收作为调节社会经济运行的一种重要经济杠杆,提高税率通常将()。
Youaregoingtoreadatextaboutthestateofcollegestudents’mentalhealth,followedbyalistofexamples.Choosethebest
Althoughherresearchtopichadbeenapprovedbyherthesisadvisor,thelibrarypersistedin______thedocument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