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10日,永兴商厦向万方服装厂订购一批服装。合同约定,永兴商厦4月20日前支付全部贷款100万元,万方服装厂7月10日交货。双方未就合同转让事宜进行约定。永兴商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货款。 5月10日,永兴商厦因忙于改制,将该合同转让给梅园商场,

admin2013-03-24  17

问题 2005年4月10日,永兴商厦向万方服装厂订购一批服装。合同约定,永兴商厦4月20日前支付全部贷款100万元,万方服装厂7月10日交货。双方未就合同转让事宜进行约定。永兴商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货款。
5月10日,永兴商厦因忙于改制,将该合同转让给梅园商场,并通知了万方服装厂。
7月10日,梅园商场要求万方服装厂按期交货,万方服装厂予以拒绝,称合同是与永兴商厦签订的,永兴商厦将合同转让给梅园商场应经过万方服装厂同意,未经同意,该转让行为无效。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万方服装厂认为永兴商厦将合同转让给梅园商场应经过万方服装厂同意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永兴商厦将合同转让给梅园商场的行为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万方服装厂认为永兴商厦将合同转让给梅园商场应经过万方服装厂同意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 [或:债权人转让权利,只需通知债务人。] (2)(永兴商厦将合同转让给梅园商场的行为)有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权让与行为就生效。 [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债务人即生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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