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2018/客/1/16仿)

admin2021-01-02  48

问题 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2018/客/1/16仿)

选项 A、甲生产伪劣产品意图销售,已经生产出成品,但尚未售出即被查获,货值金额达到30万元。则甲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系犯罪既遂
B、乙未经批准,走私废物入境,同时偷逃关税100万元,则乙构成走私废物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应当数罪并罚
C、丙从境外走私黄金入境,偷逃关税20万元。则丙不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但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D、丁非法集资1000万,携款100万潜逃,则对丁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两罪并罚

答案C,D

解析 A选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140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即15万)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本选项应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
B选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未经许可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构成犯罪的,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等罪名定罪处罚;偷逃应缴税额,同时又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选项应当择一重处,而不应数罪并罚。
C选项,根据《刑法》第151条第2款规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亦即未经批准走私黄金出境,才可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本选项是走私入境,不能构成该罪。但是,走私贵重金属入境,偷逃关税数额较大的,可触犯第153条,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D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款第3项规定,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该数额构成集资诈骗罪。其他数额,如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当两罪并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uu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刑法题库法学类分类
0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