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些?( )
根据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些?( )
admin
2021-08-01
25
问题
根据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些?( )
选项
A、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的,申请人只能向一地法院提出申请,而不得同时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
B、如执行地法院对该案享有专属管辖权,则应当裁定不予认可该判决
C、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的期间为1年
D、向内地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英文文本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英文译本
答案
D
解析
根据该安排第5条,“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A项错误。根据第9条第3项,“根据执行地的法律,执行地法院对该案享有专属管辖权”,应当裁定不予认可和执行,B项正确。根据第8条,“申请人中请认可和执行的期间为2年”,C项错误。根据第6条,“向内地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向内地法院提交的文本必须是中文,对英文文本没有要求。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u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丙公司为付款人签发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汇票转让给丁公司,出现下列哪些情况时丁公司可以行使追索权?()
企业法人依法被解散、宣告破产或其他法定原因而进行清算时,企业法人:()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某企业有逃避缴纳增值税的行为,责令其在规定的纳税期前缴纳税款,该企业在限期内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以下选项中,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是:()
甲厂经乙厂许可,在某省独占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后发现当地的丙厂也使用了该商标。经查,丙厂是经过外省对同一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的丁厂的违法许可而使用该商标的。甲厂的下列请求哪一个不能成立?()
原告肖韦由和被告杨大来系同事关系,平时关系很好。2001年5月,被告杨大来为了同原告开个玩笑。起草了一份征婚广告,按原告的实际情况介绍了其年龄、身高、学历、工资收入、住房等情况,以原告的名义寄给《青年杂志》。2001年11月,《青年杂志》在“鸿雁往来”专栏
商品使用未经核准注册商标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应当如何处理?()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债的法定移转情形的是:()
某省甲市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在2006年春季展开联合执法行动。3月10日,两局对甲歌舞厅进行查处。并以其违法经营为由对甲歌舞厅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若处罚决定经乙区人民政府批准以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共同名义作出。甲歌舞厅
(2007年)马克思曾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那是法学家的幻想。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根据这段话所表达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Askher_____shecancametoseeusoff.
男,6岁,右股骨急性骨髓炎,经抗炎治疗,病期40d,体温趋于平稳2周,最适合治疗
让客户成为真正的买主或租客,可从以下途径缩短进程()。
根据冯.诺依曼提出的计算机结构体系,计算机硬件系统主要包括()。
关于手机银行和电话银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部门规章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有()。
“坚定信念,平凡岗位,也不平凡”。请联系政法干警的工作岗位谈谈你的理解。
周某,女,15岁。因与其父共同涉嫌抢劫而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讯问周某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宏观调控是指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种调节与控制,是保证社会再生产协调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职能。在我国,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有()。
Drunkendriving—sometimescalledAmerican’ssociallyacceptedformofmurder—hasbecomeanational【C1】______Everyhouro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