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大诰.颁行大诰第七四》:“一切官民诸色人等,户户有此一本,若犯笞、杖、徒、流罪名,每减一等,无者每加一等。” 《明史.刑法志一》:“十八年采辑官民过犯,条为《大诰》……次年复为《续编》、《三编》,皆颁学宫以课士,里置塾师教之。囚有大诰者,罪减等

admin2014-11-19  31

问题 《明大诰.颁行大诰第七四》:“一切官民诸色人等,户户有此一本,若犯笞、杖、徒、流罪名,每减一等,无者每加一等。”
    《明史.刑法志一》:“十八年采辑官民过犯,条为《大诰》……次年复为《续编》、《三编》,皆颁学宫以课士,里置塾师教之。囚有大诰者,罪减等。于时,天下有讲读《大诰》师生来朝者十九万余人,并赐钞遣还。自《律诰》出,而《大诰》所载诸峻令未尝轻用。”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明太祖是如何推行《大诰》的?

选项

答案①朱元璋以强行手段推行《明大诰》,凡是手持《大诰》的,死刑之外依律减一等处刑,否则加一等处刑。②朱元璋令各级学校讲授大诰,科举考大诰,乡民集会宣讲大诰。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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