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厂与港商合资建厂,开办了一个港式面包生产厂。2003年5月,第一批产品上市,很受欢迎。2003年下半年,该厂由于疏于管理,不遵守配料规定,偷工减料,致使该厂的面包质量下降,2004年以来,不断有人向工商管理部门反映,食用了该食品厂的港式面包后,腹部不

admin2012-05-05  31

问题 某食品厂与港商合资建厂,开办了一个港式面包生产厂。2003年5月,第一批产品上市,很受欢迎。2003年下半年,该厂由于疏于管理,不遵守配料规定,偷工减料,致使该厂的面包质量下降,2004年以来,不断有人向工商管理部门反映,食用了该食品厂的港式面包后,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还有人反映在这种港式面包中发现了苍蝇、线头等异物,还发现有的面包上无生产日期和失效期。工商管理局依法对该港式面包生产厂进行了行政处罚。
问:
该食品厂的行为违反了什么规定?应承担什么责任?

选项

答案根据《产品质量法》第14、15条的规定,其产品质量卫生低劣,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标签上未注明出厂日期及有效期,不利于消费者安全正确使用、食用的,依照《产品质量法》第37、43条规定,应承担主管部门对其停产、没收产品、罚款等处罚的行政责任。该食品厂因其生产的港式面包质量低劣,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人身健康,由主管部门令其停产整顿,没收产品、罚款等行政处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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