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上班族都会选择坐公交上班,主要是为了省钱。但上下班的时候经常出现挤不上公交的情况,坐公交人数多的时候,就很容易发生意外。而且因为公交司机的行为导致意外发生的事情也常有。那么公交车上发生意外事故,该如何处理呢? 事件1:突然启动导致乘客摔伤公交公司全赔

admin2022-08-04  47

问题 大部分上班族都会选择坐公交上班,主要是为了省钱。但上下班的时候经常出现挤不上公交的情况,坐公交人数多的时候,就很容易发生意外。而且因为公交司机的行为导致意外发生的事情也常有。那么公交车上发生意外事故,该如何处理呢?
事件1:突然启动导致乘客摔伤公交公司全赔
一日,王小姐出门去徐家汇办点事,刚到公交站台,就听见公交车售票员在喊:“徐家汇,徐家汇,快点上车了,马上走了。”王小姐一听,小跑几步登上了公交车。但就在王小姐上车的一刹那,该公交车突然启动,全车人瞬时后倾,王小姐更是人未站稳,整个人重重地摔在座位边上。后经医院检查,王小姐左臂为轻微骨折。事后,王小姐向公交公司要求赔偿损失,公交公司只愿意赔偿部分,认为王小姐自身未拉好扶手也有一定的原因。后王小姐将公交公司诉讼至法院,最终法院依法判令公交公司承担王小姐全部医疗费用及相关费用。
事件2:因第三方肇事受伤公交先行赔偿
张阿姨一日坐公交车外出购物,本来心情很畅快,不料车经某一闹市路口时,张阿姨乘坐的公交车与对面的失控小货车相撞,张阿姨顿时整个人被弹出座位,头也被撞破了。
后交警作出事故认定,小货车严重超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由小货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阿姨去医院做了检查,虽无大碍,但也花去了2000多元医疗费,于是张阿姨向公交公司索赔,但公交公司依据交警事故认定,拒绝支付张阿姨医疗费用。张阿姨无奈,一纸诉状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后法院支持了张阿姨的诉讼请求。
事件3:急利车导致乘客物损承运人须担责
李先生买了台新电脑,兴高采烈地坐上公交车回家。由于道路比较通畅,公交车开得很快。在途经十字路口时,正好遇到红灯,由于车速过快,司机不得不紧急刹车。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后。李先生本人只是向前冲了一下,但他的新电脑却摔在车内走道上。后经鉴定,电脑显示器已损坏。李先生在向公交公司索赔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令公交公司赔偿李先生的损失。
在发生意外伤害后,乘客应该如何寻求赔偿?

选项

答案(1)保留证据立即求助: 意外伤害发生后,受害乘客应立即告知驾驶员,及时请求救助;并尽可能记好公交车车号,驾驶员驾驶号,以及事故发生的情况。如有可能,请同车乘客留联系方式,以便作证。妥善保留车票、现场目击人的证言、医疗诊断证明和检查治疗费用单据等证明材料。车票是证明旅客与客运公司和铁路运输企业存在运输合同关系的有效证据。医疗诊断证明是证实旅客是否受到伤害及损伤程度的必要证据,而检查治疗费用单据则是确定索赔数额的有力证据。 (2)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关于赔偿问题,受伤乘客可以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与客运公司协商处理,尽量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样既能节省时间、精力和财力,还能避免不必要的诉累。 (3)明确被告诉讼维权: 在协商不成或者一方不愿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乘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起诉时需注意两个问题: 明确被告。首先应明确,不宜将公交司机列为被告,因为他是履行职务的行为,代表的是公司的行为。所以被告一般为公交公司。其次,在有第三者混合侵权情况下,必须要考虑清楚是作为违约之诉还是侵权之诉。如是提起违约之诉,则应当仅以公交公司为被告,因为乘客只是与公交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若提起侵权之诉,可以将公交公司与第三人共同列为被告。 (4)明确赔偿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根据上述规定,乘客可结合自身受伤害情况提出索赔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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