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高档化妆品。2016年11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销售高档面膜,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3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11.7万元。 (2)受托加工高档粉饼,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5万元,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成

admin2019-07-08  14

问题 (2015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高档化妆品。2016年11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销售高档面膜,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3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11.7万元。
(2)受托加工高档粉饼,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5万元,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成本80万元,甲公司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3)销售高档口红两批,第一批不含增值税单价为0.2万元/箱,共100箱;第二批不含增值税单价为0.16万元/箱,共200箱。
(4)将高档口红50箱赞助给国内某化妆品展销会。
已知:
高档化妆品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关于甲公司将高档口红赞助给国内某化妆品展销会应缴纳的消费税,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

选项 A、0.16×50×15%=1.2(万元)
B、0.2×50×15%=1.5(万元)
C、(0.2+0.16)÷2×50×15%=1.35(万元)
D、(0.2×100+0.16×200)÷(100+200)×50×15%=1.3(万元)

答案D

解析 甲公司是将高档口红用于“赞助”,而非用于“换投抵”(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人股和抵偿债务),核定销售额时,应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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