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真题)下列关于制宪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dmin2016-04-14  16

问题 (2012年真题)下列关于制宪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制宪权通常由人民直接行使
B、最早系统提出制宪权理论的是英国思想家洛克
C、制宪权、修宪权和立法权属于同一层级的权力形态
D、国民成为制宪权的主体是现代宪法的特点之一,为现代各国宪法所普遍承认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一节中的宪法制定概念。宪法制定是指制宪主体依据程序制定宪法、行使制宪权的活动。制宪权是创制作为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也是宪法制定行为的一种依据。最早系统提出宪法制定权概念及其理论体系的学者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西耶斯。他认为国民拥有制宪权。国民成为制宪权的主体是现代宪法的一个基本特点,是近代宪法发展的结果,为现代各国宪法所普遍确立。但国民作为制宪权的主体,只是从抽象意义上来界定的,在运行上并不意味着全体国民直接参与制宪活动。真正直接参与制定宪法过程的只能是国民中的一部分人,由他们代表国民行使制宪权。制宪权、修宪权和立法权是属于不同层级的权力形态。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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