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司考,卷二,第69题)

admin2017-05-25  18

问题 关于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司考,卷二,第69题)

选项 A、犯罪分子非法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D、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答案B,C,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1款,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项正确。根据《规定》第3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C项正确。根据《规定》第4条,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D项正确。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之一是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本身造成的,被害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A项中犯罪分子非法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与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本身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而是与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后对赃物的处置行为有关系,只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A项错误。所以,本题应选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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