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依相关的安排,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哪几项?( )

admin2019-08-02  39

问题 对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依相关的安排,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哪几项?(    )

选项 A、该安排的适用范围目前仅限于民商事案件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
B、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
C、根据本安排,在被请求方法院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的申请期间,当事人提起相同诉讼的,被请求方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再决定是否应当受理
D、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可以成为双方拒绝认可相关判决的理由之一

答案B,D

解析 根据《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的规定,该安排适用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民商事案件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亦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有关民事损害赔偿的判决、裁定,但不适用于行政案件,A错误。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而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判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B正确。在被请求方法院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的申请期间,或者判决已获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再行提起相同诉讼的,被请求方法院不予受理,C错。D正确,在不予认可判决的情形中包括:在内地认可和执行判决将违反内地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认可和执行判决将违反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公共秩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jP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