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在其年度财务报告中隐瞒了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致使投资者作出了错误的投资决策,造成了投资者的损失,对此,应当承担责任的主体有哪些?( )

admin2012-04-11  25

问题 某上市公司在其年度财务报告中隐瞒了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致使投资者作出了错误的投资决策,造成了投资者的损失,对此,应当承担责任的主体有哪些?(   )

选项 A、该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C、保荐人、承销商
D、该上市公司的普通员工

答案A,B,C

解析 《证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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