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真题)2007年12月31日,甲被人打伤,但直至2008年4月30日,甲才得知凶手是乙。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4日,甲因所在地发生地震,无法与外界联系。甲向人民法院起诉不丧失胜诉权的最后日期是

admin2017-11-13  79

问题 (2010年真题)2007年12月31日,甲被人打伤,但直至2008年4月30日,甲才得知凶手是乙。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4日,甲因所在地发生地震,无法与外界联系。甲向人民法院起诉不丧失胜诉权的最后日期是

选项 A、2008年12月31日
B、2009年4月30日
C、2009年5月10日
D、2010年5月10日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点为诉讼时效的种类、诉讼时效的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止。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且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2008年4月30日,甲才得知凶手是乙,此时诉讼时效开始起算。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4日,甲因所在地发生地震,无法与外界联系,符合诉讼时效的法定中止事由,且中止的事由存在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符合诉讼时效中止的全部构成要件。因此,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4日,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自2008年12月14日后继续计算。因此,甲向人民法院起诉不丧失胜诉权的最后日期是2009年5月10日。故本题选C。本题为2010年真题,本题案例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考生必须注意的是,《民法总则》已对诉讼时效作出了最新规定,该法实施后,诉讼时效依照该法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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