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甲、孙乙二人系兄弟,早先兄弟间共同出资在原籍A市修建住宅一幢,共同居住。以后,兄弟二人先后来到B市工作。甲的家属亦调到B市工作。乙的家属仍在A市工作,并住在原房中。1995年8月,甲想退休回A市养老,要其弟乙腾出一部分房屋,乙不同意腾房,只愿补偿房屋价款

admin2013-03-06  27

问题 孙甲、孙乙二人系兄弟,早先兄弟间共同出资在原籍A市修建住宅一幢,共同居住。以后,兄弟二人先后来到B市工作。甲的家属亦调到B市工作。乙的家属仍在A市工作,并住在原房中。1995年8月,甲想退休回A市养老,要其弟乙腾出一部分房屋,乙不同意腾房,只愿补偿房屋价款。兄弟二人遂发生争议,甲准备诉请法院解决。
    问题: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选项

答案本案中原、被告争议的房屋系不动产。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故本案应由房屋所在地A市法院管辖。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争议不动产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专属管辖具有排他性和不可改变性。本案中,尽管原、被告双方均在B市,B市法院对本案也无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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