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
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
admin
2014-05-30
25
问题
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
选项
A、自诉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B、张某于1997年6月12日入室抢劫价值5000元的财物,2003年被人告发
C、因贪污案发,犯罪嫌疑人张某自杀身亡
D、李某实施的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答案
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据此,A选项中,自诉案件的范围大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因此错误;B选项入室抢劫,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未过追诉时效,因此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c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石化集团下属某建设公司因铺设天然气运输管线需要占用部分村民土地,为慎重起见,该建设公司经理专门咨询了法律顾问,下列该法律顾问说法错误的有:
根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FR贸易术语中卖方承担的义务不包括下列哪一项?
某市服装厂在其产品的标签上印有“纯新羊毛认证标志”,经过核查,发现该认证标志纯属虚构。对这一行为应如何认定?
某地甲、乙两商场均经销某品牌电脑,竞争激烈。后来,双方认识到竞争实际上对双方都构成了很大的压力。为了减轻压力,双方达成了一系列协议。根据《反垄断法》,双方达成的下列哪一项协议不构成垄断协议?
关于古罗马法与近代欧洲大陆法律制度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司法机关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司法审判活动,特别是近年来,各级司法机关自觉服务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成效显著。关于法治服务于大局,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下列选项中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孙某开了家造纸厂,由于上游供应链断层,一直找不到新的木材供应商,影响到正常生产,而且孙某刚和客户签订了大单合同。孙某遂组织工人到深山砍伐林木,将10平方公里的林木砍伐后.孙某为了“弥补”损失,在砍伐处种上新的幼苗。孙某的行为如何评价?()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及其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苯巴比妥B.双香豆素C.四环素D.别嘌醇E.氯霉素诱导肝药酶的药物是
诊断霍奇金病最主要的形态依据是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分析的综合评价法,一般认为,公司财务分析的内容主要是评价(),其次是评价(),此外还有(),它们之间大致可按()的比例分配比重。
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欠个体工商户王某10万元债务,王某欠甲合伙企业5万元债务已到期。赵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王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启蒙思想家康德说:“启蒙运动这样一件大好事,它必定会把人类从其统治者的自私自利的扩张计划之下拯救出来……随之而来的、启蒙了的人们对于自己已经充分理解到的好处所不可避免地要采取的一种衷心的同情,就必定会一步步地上升到王座上来,并且甚至于会对他们的政体原则发生
有m个叶子结点的哈夫曼树所具有的结点数为()。
下列颜色混合过程中,符合加法原理的是()
A、Membershipinafoodco-op.B、Thebenefitsofhealthfood.C、Shoppinginthesupermarket.D、Thecurrentcostoffood.A对话开门见山地
WhyDIY?ThereasonswhypeopleengageinDIYhavealwaysbeennumerousandcomplex.Forsome,DIYhasprovidedarareoppo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