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公司是否有权收购本公司股份?为什么?本案例中丁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法院是否应当支持杨某的主张?为什么?

admin2008-12-16  35

问题 丁公司是否有权收购本公司股份?为什么?本案例中丁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法院是否应当支持杨某的主张?为什么?

选项

答案法院应当支持杨某的主张。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丁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杨某有权自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

解析 《公司法》第22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做出 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本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本题中丁公司未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其召集程序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所以股东有权申请法院撤销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且杨某在会议决议做出 之日起第 4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60日内的要求,所以法院应支持杨某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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