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村顾大妈一家共五口,大儿子、二儿子跟随丈夫到广东打工,收入微薄,只有年仅6岁小儿子在家上幼儿园。顾大妈无稳定工作,于是她于2005年9月到2006年8月期间在自己家中采用设神堂、画符、施法等方式为他人看病。西村李某向其求“医”后心情好转,疾病不治而愈,付

admin2009-01-19  36

问题 东村顾大妈一家共五口,大儿子、二儿子跟随丈夫到广东打工,收入微薄,只有年仅6岁小儿子在家上幼儿园。顾大妈无稳定工作,于是她于2005年9月到2006年8月期间在自己家中采用设神堂、画符、施法等方式为他人看病。西村李某向其求“医”后心情好转,疾病不治而愈,付给顾大妈2000元人民币;西村夏某和辛某常年患病,听说后亦来求“医”。顾大妈施法五次,画符六张,获得9000元,夏某和辛某的病却恶化,只好转投他处寻方。2006年11月,群众举报之,法院判决后,顾大妈痛哭流涕地说:“我大字不识一个,不懂法律,我有罪。”顾大妈的行为形成下列哪一选项中的法律关系?

选项 A、民事法律关系
B、平权性法律关系
C、行政管理法律关系
D、单向法律关系

答案8

解析 基于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前者如民事法律关系,后者如刑事法律关系;根据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可以分为隶属性法律关系和平权性法律关系,前者如行政管理法律关系,后者如民事财产关系;根据法律土体的多少及其权利义务是否一致,可以分为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单向法律关系,不附条件的赠与关系和刑法上的犯罪即是;双向法律关系,买卖关系即是;多向法律关系,行政人事调动关系即是;根据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可以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前者如实体法律关系,后者如程序法律关系。依照该分类,顾大妈的行为是一种单向(单务)法律关系。单向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人仅享有权利,义务人仅履行义务,两者之间不存在相反的联系。单向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体系中最基本的构成要素。顾大妈利用迷信诈骗财物,根据《刑法》第300条的规定,其行为构成《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这一行为形成单向法律关系,故选项ABE均不对,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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