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dmin2014-02-27  38

问题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选项 A、可以不受刑事诉讼法关于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规定的限制
B、可以由人民陪审员独任审判
C、检察院可以派员出庭,也可以不派员出庭
D、被告人可以不出庭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故B、C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3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故A、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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