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被告人崔某,1980年出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的提包,后被过路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条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条件,遂办理法律手续将其拘
被告人崔某,1980年出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的提包,后被过路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条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条件,遂办理法律手续将其拘
admin
2014-12-07
11
问题
被告人崔某,1980年出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的提包,后被过路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条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条件,遂办理法律手续将其拘留。后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但未获批准。公安局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但仍未被接受,遂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同时认为崔某态度恶劣,随时可能逃跑,而且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因此尽管崔某多次提出应当释放,一直未予批准。直至6月22日,上级检察机关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才为崔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将其释放。问题:(1)本案法院同志的做法有何不妥?(2)公安机关行为有无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同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此案法院应当接受报案,先对崔某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公安机关,而不应当让群众再将崔某扭送到公安机关。(2)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存在两处违法:《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崔某不属于拘留期限延长至三十日的对象,最多只能延长到7天,因此,公安机关于5月16日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属于延长拘留期限不符合法定条件。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P3j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Plains郡商业许可办公室声称,他们通过把申请人在面谈那天填制旧式的申请表改为先邮寄过来计算机可读的表格并让计算机安排面谈,这样可以将手续时间减少一个星期。而商人们反驳说得到一个许可现在平均要多花一个星期的时间。以下哪项,如果正确,能最有助于解释
设二次型f(x1,x2,x3)=xTAx的秩为1,A的各行元素之和为3,则f在正交变换x=Qy下的标准形为_________.
向量组α1,α2,…,αm线性无关的充分必要条件是().
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全世界普遍关注的问题。科学家和环境保护组织不断发出警告:如果我们不从现在起就重视环境保护,那么人类总有一天将无法在地球上生存。以下哪项解释最符合以上警告的含义?
要使中国足球队真正能跻身世界强队之列,至少必须解决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提高队员基本体能,二是讲究科学训练。不切实解决这两点,即使临战时拼搏精神发挥得再好,也不可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下列诸项都表达了上述议论的原意,除了:
电视是现代文明的产物,但也给人们带来了很多麻烦。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自电视节目正反两方面的诱惑力都很大。电视看久了,也会影响学习。更使家长担心的是电视中的暴力片等的副作用。因此,家长应对孩子看电视给以指导与约束。以下哪种做法与以上观点不符?
帕金森氏病是一种严重危害大脑的疾病。那些在体内不能生成细胞色素P405的人,和那些体内能生成这种细胞色素的人相比,在他们进入中老年后,患帕金森氏病的可能性要大3倍。因为细胞色素P405具有使大脑免受有毒化学物质侵害的功能,所以有毒化学物质很可能是造成帕金森
商场经理为减少营业员和方便顾客,把儿童小玩具从营业专柜移人超市,让顾客自选。以下哪项为真,则经理的做法会导致销售量下跌?
去年,冈比亚从第三世界国际基金会得到了25亿美元的贷款,它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了5%;今年,冈比亚向第三世界国际基金会提出两倍于去年的贷款要求,它的领导人并因此期待今年的国民生产总值将增加10%。但专家认为,即使上述贷款要求得到满足,冈比亚领导人的期待也很可
王某将赵某杀死后逃往外地,因惧怕从重处罚,就给原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打了一个电话,如实交待了自己所犯的杀人罪行。王某在投案自首途中被公安机关逮捕。王某的行为()。
随机试题
疣状癌与疣性癌有什么不同?
下列哪些为鼓胀应用逐水法的禁忌证
用于预防肠扭转最关键的措施是不能
焊接设备选用原则包括()
非测验的评价技术主要包括______、______和______。
未婚:无权
我国法律的制定程序中,最后一个步骤是()。
公民参与合伙关系,()出资。
材料1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材料22016年9月18日,国务院在中南海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2016年
SNMP协议与OSI/RM模型中的______对应。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