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8月发生有关业务及收入如下: (1)旅游景点门票收入650万元; (2)景区索道客运收入380万元; (3)民俗文化村项目表演收入120万元; (4)与甲企业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以景区内价值2000万元的房产使用权与甲企业合作经营

admin2013-09-28  29

问题 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8月发生有关业务及收入如下:
(1)旅游景点门票收入650万元;
(2)景区索道客运收入380万元;
(3)民俗文化村项目表演收入120万元;
(4)与甲企业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以景区内价值2000万元的房产使用权与甲企业合作经营景区酒店(房屋产权仍属公司所有),按照约定旅游公司每月收取20万元的固定收入;
(5)与乙企业签订协议,准予其生产的旅游产品进入公司非独立核算的商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一次性收取进场费10万元。当月该产品销售收入30万元,开具旅游公司普通发票;
(6)处理已使用过的旧车一批,其中机动车1辆,原值15万元,售价5万元;电动观光车10辆,原值4.2万元/辆,售价 0.8万元/辆。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门票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2)计算索道客运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3)计算民俗文化村表演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4)计算合作经营酒店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5)计算商店应缴纳的营业税;
(6)计算商店应缴纳的增值税;
(7)计算旧车处理应缴纳的增值税。

选项

答案(1) 门票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650×3%=19.5(万元) (文化业) (2)索道客运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380×5%=19(万元) (服务业——旅游) (3)表演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120×3%=3.6(万元)(文化业) (4)合作经营酒店应缴纳营业税=20×5%=1(万元) (服务业——租赁) (5)商店应缴纳营业税=10×5%=0.5(万元) (服务业——租赁) (6)商店应缴纳增值税=30÷(1+4%)×4%=1.15(万元) (7)因使用过的旧车售价低于原值,免征增值税。

解析 (1)各项目营业税税率的掌握;(2)酒店产权经营的营业税规定;(3)增值税旧货销售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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