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董某恶意透支信用卡5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其均置之不理。经查,董某现无偿还能力。董某的行为( )。

admin2020-05-02  43

问题 持卡人董某恶意透支信用卡5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其均置之不理。经查,董某现无偿还能力。董某的行为(   )。

选项 A、属于经济纠纷,不构成犯罪
B、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构成信用证诈骗罪
D、构成盗窃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A 项错误、B 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董某恶意透支信用卡5 万元用于个人挥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 项错误,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证诈骗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董某并未利用信用证诈骗。
D 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董某并没有实施盗窃行为。故正确答案为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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