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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甲的朋友丙以其价值15万元的轿车提供担保,乙与丙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丙向丁借款8万元,以该车设定质押。丙与丁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于次日向丁交付了轿车。因甲和丙均未清偿各自到期债务,遂发生纠纷。下列关于本案担保物权设立及效力
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甲的朋友丙以其价值15万元的轿车提供担保,乙与丙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丙向丁借款8万元,以该车设定质押。丙与丁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于次日向丁交付了轿车。因甲和丙均未清偿各自到期债务,遂发生纠纷。下列关于本案担保物权设立及效力
admin
2019-01-14
29
问题
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甲的朋友丙以其价值15万元的轿车提供担保,乙与丙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丙向丁借款8万元,以该车设定质押。丙与丁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于次日向丁交付了轿车。因甲和丙均未清偿各自到期债务,遂发生纠纷。下列关于本案担保物权设立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丁优先于乙就轿车变价款受偿
B、乙和丁应当就轿车变价款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C、丁的质权自丙向其交付轿车时设立
D、丁的质权自质押合同签订时设立
答案
A,C
解析
(1)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A正确,乙的抵押权不能对抗丁的质权;相应选项B错误)。(2)选项CD:动产质押的,质权自交付质物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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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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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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