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自己的债权人丙,并通知了乙,乙表示反对,丙对此不知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22-11-15  40

问题 甲、乙二人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自己的债权人丙,并通知了乙,乙表示反对,丙对此不知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甲的出质行为有效,但是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甲依法向合伙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B、甲的出质行为有效,但是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甲依法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C、甲的出质行为无效,给丙造成损失的,甲依法向丙承担赔偿责任
D、甲的出质行为无效,给丙造成损失的,合伙企业依法向丙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25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可知,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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