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把资产盘点过程中将不需用的部分资产进行处理:销售已经使用4年的机器设备,取得收入9200元(原值为9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交消费税的机动车2辆,分别取得收入11000元(原值为40000元)和64000元

admin2009-09-29  39

问题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把资产盘点过程中将不需用的部分资产进行处理:销售已经使用4年的机器设备,取得收入9200元(原值为9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交消费税的机动车2辆,分别取得收入11000元(原值为40000元)和64000元(原值为56000元);销售给小规模纳税入库存未使用的钢材取得收入35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为(    )元。(以上收入均为含税收入)

选项 A、6916.24
B、5594.70
C、6493.16
D、6316.24

答案C

解析 计算过程:9200÷(1+4%)×4%÷2=176.92(元)
64000÷(1+4%)×4%÷2=1230.77(元)
35000÷(1+17%)×17%=5085.47(元)
应纳增值税=176.92+1230.77+5085.47=6493.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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