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连续( )次不参加培训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admin2021-03-31  52

问题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连续(    )次不参加培训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选项 A、2
B、3
C、4
D、5

答案A

解析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三条规定,首席风险官连续两次不参加培训,或者连续两次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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