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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下列哪些情形下,甲能够善意取得相应的物权?
下列哪些情形下,甲能够善意取得相应的物权?
admin
2015-09-11
26
问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甲能够善意取得相应的物权?
选项
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标的物抵押给不知情的甲
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甲设定质权
C、乙将汽车卖给丙,交付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后又向丙借车期间卖给不知情的甲
D、乙在路上捡到手表一只,高价卖给不知情的甲
答案
A,B,C
解析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A项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并不是所有权人,无权处分该动产,甲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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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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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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