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在某市开设了一家娱乐城,自任总经理,但生意不甚景气。为谋利,甲某设法在其娱乐城内开设色情服务项目。为了对付公安机关的查处和管理卖淫妇女,甲某统一保管卖淫妇女的身份证,对卖淫妇女实行集体吃住、统一收费、定期检查身体和发放避孕工具等措施,其中对不愿意卖淫的

admin2015-09-30  31

问题 甲某在某市开设了一家娱乐城,自任总经理,但生意不甚景气。为谋利,甲某设法在其娱乐城内开设色情服务项目。为了对付公安机关的查处和管理卖淫妇女,甲某统一保管卖淫妇女的身份证,对卖淫妇女实行集体吃住、统一收费、定期检查身体和发放避孕工具等措施,其中对不愿意卖淫的本娱乐城女服务员江某某实施强暴、奸污等软硬兼施的手段,迫使其卖淫。甲某还聘请李某负责保安,聘用赵某协助管理卖淫妇女。营业初期,有李A、张B、王C等三名妇女卖淫,尔后发展到十余名妇女卖淫,李A又将一名刚满13周岁的女孩林某引诱来卖淫。甲某的朋友、在本市开出租车的乙某也经常“光顾”甲某的娱乐城。一次,乙某得知公安机关晚上要检查全市的娱乐场所,便给甲某报信,使娱乐城躲过了公安机关的查处。经公安机关严密侦查后查封了娱乐城。在对卖淫妇女和卖淫嫖娼人员的查处中,发现经常在娱乐城嫖娼的陈某患有严重的性病。据陈某交代,他在一个月前被检查出患有严重性病,但每次都使用安全套,不会传染他人,因此一边治疗,一边还是经常嫖娼。听说娱乐城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林某,他还嫖宿过这个女孩。幼女林某也指认,曾与陈某发生过性关系。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对甲某应以何罪定罪处罚?
    (2)甲某强行奸污江某的行为如何处理?
    (3)对李某和赵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4)卖淫妇女李A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应为何罪?
    (5)乙某通风报信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应为何罪?
    (6)嫖客陈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应为何罪?

选项

答案(1)对甲某应以组织卖淫罪定罪处罚。 (2)甲某强行奸污江某的行为不应单独定罪,而应当作为组织卖淫罪的加重情节,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 (3)对负责保安的李某与协助管理卖淫妇女的赵某应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定罪处罚。 (4)卖淫妇女李A将刚满13周岁的女孩林某引诱来卖淫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 (5)乙某为甲某通风报信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构成包庇罪。 (6)嫖客陈某构成犯罪,应当构成传播性病罪与嫖宿幼女罪。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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