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有关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下列有关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14-04-02
30
问题
下列有关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机关都是人民法院,在执行没收财产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B、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C、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
D、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担的正当债务,应当在没收的财产中优先受偿
答案
D
解析
罚金、没收财产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61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可见,A项不选。《刑事诉讼法》第260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3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扣除行政处罚已执行的部分。可见,B项不选。《刑法》第59条第1款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时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可见,C项不选。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41条第2款规定: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被执行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故D项应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7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国遭遇乙国的入侵,甲国和国际社会对此采取的以下行动中,根据国际法,哪些属于合法行为?()
有关国际赔偿责任的说法,下列正确的是:()
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安理会是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负有主要责任的机关。现安理会认为甲国近年来从事核试验以及大规模军事演习的行为可能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拟通过开除甲国联合国会员国资格并平时封锁甲国的决议。根据《联合国宪章》以及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
甲国是一个新成立的国家。其成立后,乙国代表在某会议上与甲国代表有非官方接触;丁国与甲国签署了同盟友好条约;甲国在丙国其首都设立了留学咨询服务机构;丁国与甲国共同参加了某项贸易规则的多边谈判会议。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上述哪一个国家的行为构成对甲国的正式承认
北京某公司从美国纽约港装运一批货物,到达天津港,经海关人员检查发现部分货物因受雨淋已经霉变,另外还严重短量,该运输合同中注明投保水溃险,此种情况保险公司应当:()
下列选项中属于行为地法系属公式的有哪些?()
我国甲公司与英国公民乙在英国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其中规定:“有关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发生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在此之后甲公司发现乙在英国为限制行为能力之人。依英国法无能力订立此合同,于是甲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主张适用中国法而判定该合同不成立。法
《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侵权行为处理。此项规定是:()
下列哪一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随机试题
急性心肌梗死最常见的心律失常是()。
与固定桥桥体承受力大小有关的是桥体的
六邪中为阳邪的是
首关消除明显的药物应避免口服给药,舌下给药和肛门给药无首关消除。()
媒体:监督
2014年上半年全国共生产汽车1178万辆,同比增长9.6%,其中,乘用车971万辆,同比增长12.1%;商用车207万辆,同比下降0.6%。销售汽车1168万辆,同比增长8.4%,其中乘用车963万辆,同比增长11.2%;商用车205万辆,同比下降3.2
设f(x)是(—∞,+∞)上的连续的奇函数,且满足|f(x)|≤M,其中常数M>0,则函数是(—∞,+∞)上的[].
语言系统内部各要素的相互影响是语言发展的_______________,决定着每一种语言发展的特殊方向。
Sidney:Wouldyouliketohavesomeice-cream?Martha:Thankyou,______,becauseI’monadiettoloseweight.
6.47×10-5=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