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购物中心地下2层,地上4层,建筑高度24m,耐火等级二级,地下二层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为11.5m。地下每层建筑面积15200m2,地下二层设置汽车库和变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设备用房及建筑面积5820m2的建材商场(经营五金,洁具,瓷砖,桶装油漆

admin2018-10-17  31

问题 某购物中心地下2层,地上4层,建筑高度24m,耐火等级二级,地下二层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为11.5m。地下每层建筑面积15200m2,地下二层设置汽车库和变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设备用房及建筑面积5820m2的建材商场(经营五金,洁具,瓷砖,桶装油漆、香蕉水等);地下一层为家具、灯饰商场,设有多部自动扶梯与建材商场连通,自动扶梯上下层和连通的开口部位设置防火卷帘。地下商场部分的每个防火分区面积不大于2000m2,采用耐火极限为1.50h的不燃性楼板和防火墙及符合规定的防火卷帘进行分隔,在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墙上均设有向疏散方向开启的甲级防火门。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问题:
指出地下商场防火分区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消防规范规定的整改措施。

选项

答案存在问题:该地下室采用楼板分为地下一层、地下二层两个区域,则楼板耐火极限应不小于2.00h,该案中采用1.50h不合理;整改措施: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m2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

解析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3.4条,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①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m2;②设置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m2;③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m2
第5.3.5条,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m2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4.12条的规定;②防火隔间的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4.13条的规定;③避难走道应符合本规范第6.4.14条的规定;④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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