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各组财产中,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2012年单选21)
下列各组财产中,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2012年单选21)
admin
2018-04-11
28
问题
下列各组财产中,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2012年单选21)
选项
A、赵某的房屋和房门
B、李某的手表和孙某的表带
C、钱某的电视机和遥控器
D、周某的汽车和车轮
答案
C
解析
以物与物之间是否具有从属关系为标准,可以把物区分为主物和从物。凡两种以上的物相互配合、按一定经济目的组合在一起,起主要作用的物为主物,配合主物的作用而起辅助作用的为从物。可见,尽管从物是独立的物,而非主物的构成部分,但它在客观上、经济上从属于其他物,补充其他物的效用。在选项A、B、D中,后一物均属于前一物的构成部分,故均应排除。本题应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4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收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收养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情势变更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各项关于专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甲欲杀害丙,找到好友乙要毒药,并讲明毒药的用途是“要用来杀丙”。乙劝甲不要感情用事,还是忍耐一下,但最后还是送给甲一瓶毒药。甲借得毒药后,正往丙的水杯中灌注毒药时被旁人发现制止。甲、乙二人的行为的性质是()。
《物权法》第2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下列选项中,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情形的是()。
甲系某国有公司经理。生意人乙见甲掌管巨额资金,就以小恩小惠拉拢甲。后乙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劝诱甲出借公款,并与甲共同策划了挪用的方式,还送给甲好处费5万元。甲未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就将100万元资金借给乙。乙得到巨款以后,告知银行职员丙该款的真实来源,丙为乙
某公安局官方微博公布了演员甲因容留他人吸毒被抓的消息,一知名记者在其博客上转载该消息,并上传了甲与艺人乙、丙一起赌博的照片。该记者的行为()
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第四年再次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两年零九个月有期徒刑。人民法院不能对王某适用下列哪些制度?()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是()。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文学常识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它是()的需要。
生产过程是指按生产工艺所要求的各项生产工序进行连续或间断作业的过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下列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中,属于物理因素的是()。
在面试中,考官应()。
学习理论认为()。
15岁的小江辍学到王某所办的电子厂打工,王某的行为()。
一、注意事项一、本试卷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二、给定资料1.如果仍然在做中介,王明虎(化名)现在应该是最忙的时候。200
根据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相关规定,录用担任()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Whetherwewantitornotweareallgreedybynature.Fromthemomentweare【C1】______andtothelastdayofourlifewe【C2】___
HowtoGetaGreatIdeaTheguestshadarrived,andthewinewaswarm.Onceagain,I’dforgottentorefrigerateit."Don’tw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