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58题,多选)

admin2017-11-28  43

问题 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58题,多选)

选项 A、按照罗马私法,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私人利益案件的审理,这是保护私权的法律手段,相当于后世的民事诉讼
B、直到1875年司法改革前,普通法院与衡平法院的并列一直是英国司法的显著特征
C、在法国,判例从来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对法院判决无拘束力
D、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大陆法系倾向于职权主义,法官在诉讼中起积极主动的作用

答案A,B,D

解析 根据罗马法,诉讼分为公诉和私诉两种。公诉是对直接损害国家利益案件的审理;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私人利益案件的审理,这是保护私权的法律手段,相当于后世的民事诉讼。故A项正确。英国长期存在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两大法院系统。1875年司法改革取消了两大法院系统的区别,统一了法院组织体系。故B项正确。在法国,在行政法领域,判例是作为正式法律渊源的,故C项错误。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大陆法系倾向于职权主义,属于纠问制诉讼,法官在诉讼中起积极主动的作用;而英美法系倾向于当事人主义,属于对抗制诉讼,法院在诉讼中处于消极地位。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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